恒达代理_处罚200元、记3分,这条通道严禁停车!肇庆还将严查这些行为……
处罚200元、记3分,这条通道严禁停车!肇庆还将严查这些行为……
肇庆发布
今天下午,
帅气的交警、城管、消防“蜀黍”集体“亮相”,
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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△以上两图 梁铮儿 摄
原来,今天下午
肇庆市消防救援支队、肇庆公安交警部门、
肇庆城管部门联合开展
“打通生命通道”消防通道专项整治行动。
△多部门联合开展消防通道专项整治行动,对占用消防通道的司机进行劝导。图源 市交警支队
消防车通道是火灾发生时供消防车通行的道路,
是实施灭火救援的“生命通道”。
近些年来,
私家车、临街摊位大量增加,
堵塞、占用消防车通道、
影响灭火救援的情况时有发生。
为提高全社会对消防通道重要性的认识,
今天下午,
市消防救援支队、公安交警部门
和城管部门共同召开媒体见面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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△肇庆市消防救援支队、肇庆公安交警部门、肇庆城管部门共同召开媒体见面会。张靖 摄
那么,
我市是如何推进这项工作的呢?
一起来看看吧~
为保障消防车通道时刻保持畅通,
肇庆市消防救援支队
指导建筑管理使用单位在消防车通道出入路口
和路面及两侧划设醒目标志标线,
设置警示标识标牌,引导车辆规范停放。
△图源 肇庆消防
今年以来,
为坚决治理消防车通道占用、堵塞、封闭等突出问题,
消防、交警部门已建立联动机制,
实行交警、派出所、城管部门
深度融合开展相关工作,
各职能部门将通过相互联动、协同共治的方式,
严肃查处占用、堵塞、封闭
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违规行为。
肇庆市消防救援支队
副支队长 彭洛克
市消防救援支队结合专项检查、日常监督抽查和消防投诉举报案件办理工作,对消防车通道违法停放车辆,违法设置铁桩、水泥墩、限高杆、架空管线等影响消防车通行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。
△图源 肇庆交警发布
肇庆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
四级主任科员 陈晖
市城管部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约21520人次,整治各类占道经营行为约11421宗,劝导、取缔流动摊贩约4146宗,清理各类乱堆放行为约601处,清理各类乱拉挂行为约96处。
那么,
对于商家违法经营影响消防安全行为,
及占用消防通道、不避让执勤消防的车辆,
将会受到以下处罚……
(滑动查看详细内容↓)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六十三条第三款规定:“公共汽车站、急救站、加油站、消防栓或者消防队(站)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,除使用上述设施外,不得停车”。此外,根据有关规定,设置有消防通道标志标线的道路,不得停车。
占用消防通道停车、妨碍消防栓或消防队(站)门前、
在有设置禁止停车标识的区域停车等,
属于违反禁令标志行为,
将予以处罚200元,记3分,
严重影响道路安全畅通的,将对违法车辆进行拖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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△图源 肇庆交警发布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五十三条规定:“警车、消防车、救护车、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,可以使用警报器、标志灯具;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,不受行驶路线、行驶方向、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,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。”
未按规定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、
消防车、救护车、工程救险车的,
处警告或200元罚款,记3分。
若因未按规定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
发生交通事故的,将承担事故责任。
△图源 肇庆交警发布
根据《肇庆市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》有关规定,
城管部门对道路两侧商业门店超门窗经营行为、
对流动摊贩占道经营行为、对乱搭建、
乱堆放行为、对违规设置户外广告
影响消防安全行为进行依法进行监管执法。
根据《肇庆市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》第五十二条规定,城管部门对超门窗经营的店铺可以处以500-2000元罚款;
对擅自在道理两侧和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料,搭建建筑物、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当事人,可处以5000-20000罚款;
对占道经营行为,可以处以50-200元罚款;
对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当事人,责令改正;拒不改正的,处以50-500元罚款。
此外,
肇庆公安交警部门、消防救援部门
积极建立完善“避让消防车”免责机制,
联合推出4项快速申请免责“绿色通道”,
进一步倡导私家车主动“避让消防车”行为。
肇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
黄健伟
交警部门为每一组车辆在发生交通违法行为时系统将自动识别拍照,随后由民警进行甄别和筛查,一旦发现是避让特种车辆,将不会录入车辆违法信息,市民可放心避让。
△图源 肇庆交警发布
最后,
为了确保火灾发生后人员能够及时逃生,
消防救援力量能够及时到场处置,
有效防止因消防通道不畅通
导致死伤火灾事故发生,
@肇庆市民,这些重点你要记下来!
规范停车、合法经营,不要占用消防车通道;
遇到执勤出警的消防救援车辆,主动合理避让,为生命留出通道;
自觉维护消防车通道畅通,发现占用、堵塞消防车通道行为的,主动进行劝阻,或拔打“96119”火灾隐患举报电话,消防部门将及时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。
资料来源 市交警支队 市消防救援支队 市城管局
实习记者 张靖 记者 编辑 梁铮儿